各二级单位:
根据《关于印发 一、7月8日~10日:申报工作。 报名形式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。凡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,本人填写“×××申报表”(一式三份,表格到人事处网页“文件下载”栏中下载),提供相关支撑材料。 二、7月11日~12日:单位组织评议。申请人所在单位根据评选条件,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,并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选组,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(《申报表》及有关获奖材料)进行评议。评议通过,即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分别报送职能部门(师德标兵、教学名师、优秀教师、优秀“双师型”教师、优秀青年教师材料报教务处;优秀教育工作者报人事处;优秀辅导员报学工处)。优秀教师与优秀教育工作者各部门按5%的比例报送候选人(按比例不足1人的可报1人),师德标兵、“双师型”教师、优秀青年教师、优秀辅导员原则上每个系(部)报送一名候选人。 三、7月13日~15日:工作小组分组组织评选。由职能部门组织各工作小组成员分组进行评选工作,审核材料、评议、投票,并将结果报送学院优秀个人评选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设人事处)。 四、各工作小组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。 五、全校公示一个星期后,学院正式行文公布。 六、9月10日召开表彰大会。 七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《高等js9900金沙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教学能力建设,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,弘扬教书育人,立德树人,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精神,增强全校教职工投身教育事业的荣誉感和责任感,学院决定增设师德标兵表彰奖项,每2年评选1次,每次评2人。 (一)评选对象 系(部)专任教师与辅导员。 (二)评选条件 1.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遵纪守法,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奉献国家、振兴民族、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和优秀的道德素质。 2.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。志存高远,勤恳敬业,甘为人梯,乐于奉献,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情操,业务精湛,恪尽职守,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,严谨治学,廉洁从教。 3.关爱学生,教书育人。以良好的学识风范和人格魅力感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传道授业,循循善诱,严慈相济,诲人不倦,做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师益友。 4.开拓创新,终身学习。潜心钻研业务,提高自已的学识水平,拓宽知识视野,更新知识结构。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勇于探索创新,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,不断探索改革教学方法。 5.热心公务,关心集体。积极参与学院和系部的公共事务,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,团结协作,尊重同事。 6.积极实践,成绩显著。努力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,积极实践,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,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较大贡献。 人 事 处 二O一六年七月七日